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10-18 13:46:58 栏目:生活资讯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们都想要,但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们就取熊掌吧。其实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时,我们应当如何的取舍。
的确,人心有时不易满足,但好的东西不能拥有或奢求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象一山难容二虎,金字塔尖的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意在提醒我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这也同理于《孟子》的:”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指:生命和大义都是我们想要的,但如果我们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们宁愿失去生命,以保全大义。
孟子的话告诫我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个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鱼和熊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得兼,在某些情况下不可得兼,这需要有前提条件的。在前提允许条件下就可得兼。比如从事物表面上看,鱼是在水里游的,熊掌是在陆地上的,两种东西没有必然的冲突和联系,也不会因为同食而中毒什么的,为什么就不能兼得呢?
在特殊情况下,当在两者之中,让我们只选其中一种时,现在的人们必会舍弃鱼而选择营养价值更高的熊掌,这是理性使然,非常正常的。
从心理学双趋冲突角度,解析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当两件有强烈吸引力、但两者又互不相容的事物同时出现,如中国俗话说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出现时,人的内心便形成了双趋冲突的局面。这种情况,如果夹带着情绪色彩,体验到的压力就越发严重,痛苦也就越大,也就有了选择困难症。
例如,一个男子同时被两个女子看中,这两个女子对男子都有吸引力,但现行道德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这时男子便陷入双趋冲突之中,体验到了痛苦的压力,这就需要他做出合理必要的取舍。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给我们的人生启示
人总是会有贪念的,总希望得到更多,但有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太过贪心,会迷失自我。比如女孩找男朋友,既要找人品优良的,又要找帅而多金的,但现实生活中,能同时满足条件的并不多,那么我们有可能选择人品好的,也有可能选择帅而多金的,这就看具体的取舍了。
再比如,在工作中,我们不可能既要求高工资,又高求较多的假期,在两者不能都兼得,只能选择其一时,大家的选择或是高工资或是假期;还有,对家庭和工作的取舍,你会选择哪个呢?
工作远调工资高,但无法照顾到家庭,你是选择工作还是选择家庭呢?这也是看自己实际的取舍了。这样的案例非常多的,这都是双趋冲突。至于如何取舍,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需要运用我们人生的智慧去舍或得。
“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是清代大才子纪晓岚自撰的一副对联,国学大学兼文史学家季羡林就十分推崇纪晓岚这句话,他时常用这句话来告诫自己要学会知足,要顺其自然得面对生活中的一切。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人若无欲品自高”的人生境界呢?
人生苦短,何需强求,需知足常乐。无欲则无求,无求则无忧。在一个人漫长而短暂的一生中,有什么比没有忧愁和烦恼更让人舒心的呢?知足可以使人免受这种痛苦的折磨。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如果满足于当下拥有的,就等于削减了内心的欲望。
但是,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这样的道理的,他们总是在得到一些之后,还想得到更多,最终使自己失去快乐,这不就成了得不偿失了吗?所以我们对待事物,不必求多求极,应不必强求、知足常乐。
结语
综上所述,在一定的条件下,鱼和熊掌可兼得,也可不兼得,但大部分情况是不得兼的,因此需要我们权衡利弊,合理取舍,让自己的需求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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