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大在哪里召开?
时间:2023-10-17 21:32:16 栏目:生活资讯中共一大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1921年6月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先后到达上海,并与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达、李汉俊建立了联系。经过几次交谈,他们一致认为应尽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李达、李汉俊同陈独秀、李大钊通过书信商议,决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国内各地的党组织和旅日的党组织共派出13名代表出席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他们是:上海的李达、李汉俊,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着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大会。陈独秀、李大钊均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晚上开幕。会场设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首先致词,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概况,并建议把会议的进程及时报告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随后,代表们具体商讨了大会的任务和议程。
7月24日,各地代表向大会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情况。7月25日和26日,休会两天,由张国焘、李达、董必武起草供会议讨论的党纲和今后实际工作计划。7月27日、28日和29日,连续三天举行三次会议,对党的纲领和决议作了较为详尽的讨论。
7月30日晚,代表们正在开会时,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入会场,环视一周后又匆忙离去。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建议马上中止会议。大部分代表迅速转移。十几分钟后,法租界巡捕包围和搜查会场。由于活动已受到监视,会议无法继续在上海举行。代表们分批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在一艘游船上召开了最后一天的会议。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党纲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原件系俄文,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所编译局译成中文)(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中共一大第一个党纲明确规定的第四个监督制度
一、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联合第三国际。
二、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
三、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四、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五、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
六、有五名党员的地方可建立地方委员会。
七、一个地方的委员成员,经当地书记介绍,可转至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八、不到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管理事务;超过十人者,应设财务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超过三十人者,应组织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章程另订。
九、各地在党员增加的情况下,应根据职业的不同,利用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组织,在党外进行活动。这些组织必须受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导。
十、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十一、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条件尚不具备,应组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应需要。有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详细规章另订。
十二、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但士兵、警察、文职雇员不受此限。
十三、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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