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有什么义务
时间:2023-10-17 21:29:21 栏目:生活资讯小学生指正在小学上学的孩子。旧指在国子监童科和民间蒙馆、私塾读书的学生,今指在小学读书的学生。 《文献通考·选举八》:"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受束修。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
小学生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此处的“法律、法规”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这里的学生行为规范特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制定、颁发的关于学生行为准守的统一规定,它包括《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规定的学业,以便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业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学生的首要任务,也是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的一项义务。
小学生的权利包括:
(1)学生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2)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
(4)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
(5)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
(6)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
学生的感知学习
感知学习是学生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也是进入理解学习过程的准备阶段。小学生在感知学习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观察法和准备性实验法了解学习新知识所必须的感性材料,以便建立起所学 知识的鲜明正确的表象和观念。感知学习过程中,小学生学法的特点:一是由被动感知向主动感知转变。低年级儿童一般不能主动选择学习新知识所必须的实际材料,也不善于自觉地进入感知过程,而是要借助于课本或学校教师提供和选择的感知材料,并在教师的介绍讲解下进行有组织的感知学习。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习经验的积累,小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感知成分逐渐增加。如帮助教师制作教具、收集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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