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时间:2023-10-17 21:26:22 栏目:生活资讯土地制度是一切社会形态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它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上层建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土地政策是土地制度得以实行的措施体系或行为准则。土地制度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称,它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度。
井田制是商朝时期开始的。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
井田制的改革
这个看似公平的制度,问题其实也相当的明显。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提到“人们都是理性地在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引用到对井田制的分析,农民们更愿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种私田当中,对于公田则敷衍了事,这使公田的收益受到了影响,损害了贵族的利益,一场改革势在必行。
贵族们改变了对井田制中自己获利的方式,废除“公田”而设立“初税亩”。这个制度将井田中的九块土地全部变为私田,贵族开始通过十分之一的比例抽取每亩的收成作为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土地的所有权给予了农民。
井田制度所带来的对土地所有权观念上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时的政治制度。土地的第一次划分,在王权之下诞生了大贵族。而井田制的改革,则是将大贵族之下诞生了小贵族。而这一部分人在今后的历史上,称之为“士”。
在井田制改革之后,贵族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贡”“助”“彻”三法。“贡”法是根据来年生产的平均数收取十分之一。《孟子》一书认为此法最劣,虽然收成好时交的比例少,但收成不好时则可能农民忙活一年下来却食不果腹。 “助”法是根据当年的收成好坏而改变税收,此法最为人性,也最对农民有利。“彻”法则是无论收成好坏永远固收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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