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有利于什么
时间:2023-10-17 21:21:04 栏目:生活资讯在缩小地域、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的道路上,推广普通话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普通话的推广普及程度与实现教育公平息息相关。而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提高普通话水平,不仅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民族文化认同。
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推出推普的新举措,这些措施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例如,为了缩小教师队伍普通话水平的东西部差距,从贫困地区最基础、最薄弱的环节做起,提升贫困地区教师普通话能力,提高贫困地区普通话水平,以促进教育服务均等化。2020年,教育部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组织50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结对帮扶、远程互动的方式,对口52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教师普通话提升在线示范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普通话水平以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能力。2021年秋季学期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教育部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推动教育公平,还应重视教育当中的软件资源,除了现已在多地开始实施的教师轮岗之外,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教师水平整体提高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历来是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重点,这也是城市的地位、作用以及语言文字工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决定的,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科技、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对周边地区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城市的发展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拓展和深化提供了条件。进一步搞好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对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春秋时期,汉民族的共同语叫“雅言”。据说,孔子在诵读《诗经》《尚书》时用的就是雅言,而不是自己的鲁国方言。雅的意思,一说是夏,一说是正。大概的含义是从夏朝开始到春秋时期,黄河流域王畿一带的话,算是正统。
“雅言”之后,叫“通语”,通语也叫凡语、凡通语、通名。经过春秋战国的大动荡到汉王朝建立,“通语”是汉代及以后几个朝代的汉民族共同语,一直沿用到元代。秦始皇统一六国,推出各种统一政策,“书同文”这件事,就让汉语自此有了统一的书面语,而方言就处于半独立状态,从属于书面语。当时以秦晋语、河洛语为标准音。
汉族拥有统一的书面语,发生在公元前221年,统一文字是小篆,距今已经2242年了。语言本身就一直是政治文化生活的核心产物。标准音是随着政治文化中心的变化而变化的。
唐代以后,南方逐步发展起来,这时候就需要统一南北方的需求。唐王朝颁布《切韵》为官韵,意在折衷南北,目的在于正音。
宋代也发布《广韵》《集韵》《礼部韵略》等等,指导发音。大家都知道唐宋时期,是我国文化大发展、文学大繁荣的时代,虽然各地的声母、韵母和声调仍然是有差别的,但那时候汉语表达诗词歌赋达到了最高境界,作诗、写词、弄文都非常重视正音,客观推动了推行民族共同语的作用。
晚唐五代后古文运动大兴,使汉语走向了通俗活泼的道路。但这些活动还是在士人阶层、读书人群体中流行,还渗透不进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在小农经济社会,也不会迫切要求全民通用语的推行,大家都安土重迁,在一方天地里缓慢生活。
到了元代,全国政治中心北移(相对中原),北京成为首都,共同语的标准音发生转移,官话成为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前身。元朝为了加强统治,规定需要讲“天下通语”。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记录的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
明代,乐韶凤等人编了《洪武正韵》,规定人们说话、写作要合乎语音规范。这是以国家名义正式规定,并拿出具体依据推广标准语的开始。
金元的杂剧、明清的小说,都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创作的,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等,都是新型的白话文学作品。这就使得以北京话为代表,北方话为基础的口语,很快辐射了全国,在各地传播。
而官话最早用于官场,是从清朝雍正皇帝开始的,他要求各级官员在执行公务的场合,如上殿陈奏、宣读训谕、审断词讼以及参与公务活动时,必须使用官话,不得仍前习乡音。
官话是朝廷语言,那时候的老百姓便认为官话是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官话就逐渐普及,也就是说,元明清,官话至少普及了600多年。
元明以来,白话通俗文学的蓬勃发展使得北京音的地位不断提高,明清以来人们口头交往的共同语就叫官话。
1902年,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伦去日本考察学校,看到日本推行国语(东京话)很有成绩,回国后就主张推行北京话为标准。
系统地推广国语,最早可以追溯到辛亥革命,新中国成立后,国语改称为“普通话”。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确立了普通话的语音标准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对普通话做了规定,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作为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构建民族命运共同体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宪法》总纲第19 条第5款明确指出“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专门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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