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3-10-18 14:12:19 栏目:生活资讯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羁押期限包括: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不同的羁押期限
1.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4.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延长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5.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阶段被告人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6.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一个月。
7.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8.对上述三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9.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未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法定办案期限。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被告人,对其羁押的时间应按规定折抵刑期。参见“期间”。
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
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