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会计分录是什么?
时间:2024-01-06 06:41:47 栏目:学习方法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缴纳养老保险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缴纳养老保险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3、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借贷方向是借方减少,贷方增加。借方是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如下: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交纳养老保险会计分录
交养老保险可以按管理费用或者应付职工薪酬的费用做会计分录。
一、养老、医疗、失业一般统称这社保金,分为个人交纳部分和企业交纳部分,因此对于这两部分的处理是不同的。个人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企业部分则计“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二、提取时: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企业部分)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个人部分)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交纳时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贷:银行存款;从工人工资中收回个人部分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如果是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计入“应付福利费”,如果不是,一般不能报销,如果报销了,要计入他的工资总额,并按“劳务报酬”计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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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法律分析:缴纳养老保险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缴纳社保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
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
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异地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缴纳的,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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