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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时间:2023-11-29 15:21:12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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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技术经济签证、规范各种盖章及细节工作。

二、分类:

浅谈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1、合同内的经济签证;

2、合同外的经济签证;

3、工期签证;

4、技术签证;

5、盖章规定;

6、细节工作。

三、合同内经济的签证:

1、收到的进度款审报表必须是有效文件,并即时转发;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日内核算完;

3、项目总监1日内审核并签发;

4、一周内未签发,必须向业主和承建商发函说明。

四、合同外的经济签证:

(一)范围:合同文件以外,增、减投资的经济签证;

(二)签证依据:合同组成文件;

(三)签证条件:

1、符合合同规定的签证条件;

2、有业主和项目总监签发的变更指令;

3、有经验承包商所预计不到的事件发生;

4、非总价合同。

(四)应有的附加资料:

1、工程变更应附变更指令;

2、现场确认原始记录(草签单);

3、工程量的计算式及过程;

4、相关证据。

(五)签证的程序:

1、资料员收发,建立台帐;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事件,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应有的附加资料;

3、现场计量,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应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或按配合细则执行;

4、施工单位之间的(包括业主供货的设备供应商)的签证、须有监理书面通知,业主、监理及签证各方共同参加现场计量;

5、通知单按正式文件收发程序办理,无故不参加,签证单视为默认,并将签认的通知单附后。

(六)签证的准则:

1、接到承建商提交的有效经济签证文件后3-7日内签发;

2、竣工前必须提前20日发监理通知单到所有参建单位,指明经济签证截止日;

3、竣工验收10天后,不能再办理签证或按合同规定和配合细则规定执行;

4、签证单有空格必须先划掉;

5、签证单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和总监签章,否则无效;

6、签字的日期要真实;

7、资料员每月28日前,必须把本月签发的项目总监签章的汇总表抄报公司和业主;

8、在汇总表以外的签证,必须由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商定,共同签证。

五、工期签证:

(一)签证的依据: 合同组成文件;

(二)签证的条件:

1、符合合同签证条件;

2、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

3、非承包商原因,影响工期的事件确已发生;

4、有经验承包商所预计不到。

(三)签证应有的附加资料:

1、工期影响的原始记录;

2、工期顺延的计算过程;

3、证据资料。

(四)监理签证的准则:

1、资料员收发,建立台帐;

2、3-7日内签发;

3、签证单有空格的应划掉;

4、业主原因拖延工期,应根据合同条款客观、公正地给予签署;

5、进行网络技术分析,确认顺延天数;

6、签证单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和总监签章;

7、签字的日期要真实;

8、资料员每月28日前,必须把本月签发的经项目总监签章的汇总表抄报公司和业主。

六、无效签证(经济签证、工期签证):

下列有一种情况出现,该签证即为无效签证:

1、监理单位一人签章;

2、业主代表没确认的;

3、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的签证;

4、签证依据不明确、不充分;

5、签证条件不符合合同;

6、签证证据不足,或含糊不清;

7、不在月汇总报表内的经济和工期签证;

8、总价合同,在包干范围内的签证;

七、技术签证:

1、准则:

1、文件收发、转发及时并按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2、签字按标准语言执行;

3、时限:

a.一般技术文件不超过24小时;

b.方案审批和专题技术问题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和业主议定。

4、对于填写不规范的技术文件要指明,不能盲目签章;

5、城建档案统一表格中,需各单位盖章的,都必须签字盖章;

6、重要专题会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必须签名;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必须在业主和设计确认的基础上,签发变更指令;

8、签字前有空格的资料,必须先划掉空格;

9、须由总监签章和发向业主的所有文件均须由总监签章或由总监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签章,否则无效;

10、监理工程师签章必须在指定的相应位置,监理员签名,可在监理工程师位置下写明监理员,再签名;

11、业主发向承建商及有关单位的所有指令,必须通过项目总监发布。

八、盖章规定:

盖章(并登记),项目部、监理部及工程部印章必须加盖齐全;复印、存档,所有经济签证草签单及原始凭证监理部必须复印存档,并进行台帐记录。

九、签批工程签证的各种表述形式及处理方式

1、只签名。相关签证人员未发表意见同意与否,只能称阅过,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可信度值得怀疑,无法作为结算依据;

2、签名+“同意”。“同意”二字意思比较含糊,这种签证同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因为现场监理人员,只有权签署关于确认工程量的签证,对于单价的确认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再行核签,才能作为结算凭证。如果合同中授权监理管理工程的话,则有建设单位签字无效的,如果还有监理签证人员签字,则签证说明工程量得到认可,单价经过审核后未必得到认可。

3、签名+“情况属实”。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未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充其量只能作为费用与工期索赔的证据,签证时不能简单地“情况属实”四个字,应就签证事项详细说明哪些情况属实,哪些需要修改或删掉。

4、签名+“情况属实,同意结算”。既确认了事实存在,并同意支付事实费用。如出现重复计价,一般认为建设单位愿意额外支付此项重复费用。

5、签名+复核后的描述性签证意见

签名要经合同规定有权人签署,签署内容要有描述性,如工程量、运距、土质类型、标高、原因等必须把实际签证情况讲述清楚,并附好照片。所有监理签证人员要必须努力做到这一点,提高监理对造价的控制能力。签署描述性签证意见时要分清文件类型、明确自身职责权限,把握签字的度,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做到内容简洁、针对性强,表述恰当。

十、细节工作

1、签证单上必须具备2人以上签字,价款较大或大宗的材料单价应加盖印章;

浅谈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2、凡预算或间接费、清单报价消耗量定额、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要明确;

如某项目的一份签证单内容为:“因建设单位出变更图纸,造成按原设计图纸已施工的钢筋节点处按新图设计需要增加钢筋,采取植筋措施进行完善。附植筋部位明细清单,附工程照片。”所述内容比较全面、应是比较标准的签证文件。

4、要及时办理,对一些重大现场变化还应拍照或录像;

5、要一式多份,编号存档(现场草签单及图像文件必须保存);

6、认真对待每份签证文件,特别是重要文件,不随便签字;对事后补报的文字资料慎重对待,不要让人代签,也不要为他人代签;

7、有疑难问题不便直言陈述的,应在意见栏中用文字简述,留足余地;

8、对无章、无签字、无日期或日期不符、文字含糊、明显超报工程量或工程款项夸大的文件,必须要问清原委提出改进意见,审核无误后再签字。

9、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停工、窝工、用工签证等,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0、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11、应在施工组织方案批的,不能作签证处理。

现场签证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这里的签证不是指出国签证,而是指工程工作的签证,大家看清楚。施工管理人员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施工管理,特别;

一.施工前期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项目合同一经签订,现场签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已;

1.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和经节内容,;

2.熟悉图纸,在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前,仔细审阅;

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考虑人、物、;

4.仔细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定额整;

5、施工管理人员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如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笔者浅谈一些看法与大家商榷:

一.施工前期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项目合同一经签订,现场签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为了顺利进行签证工作,施工管理人员前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1.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和经节内容,深入工程现场,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貌,调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同时也要对联营队伍施工合同内容及其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组成等情况进行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2.熟悉图纸,在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前,仔细审阅图纸,了解设计图,以便使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疑难之处在设计交底和变更洽商中,尽可能加以解决。

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考虑人、物、技术的优化组合,降低成本,减少无谓的费工耗料现象。

施工方案要做到文字说明清晰明了,图示数字数据准确。根据施工方案能直接进行决算,减少决算中的二次核定和无谓的扯皮。

4.仔细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定额整价和费用计取严格把关,以期为今后现场签证提供合理依据。

5.建立和健全现场签证的工作制度,明确相关施工人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防止漏签和无效签证。确定对联营队伍的签证必须与对建设单位的签证进行对此核算的原则。

二.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管理

1.凡涉及到现场临时步长的签证,施工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熟悉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善打“擦边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时以签证的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

在沟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以理服人,征得他们的同意。

2.在办理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要对现场情况了如指掌,对施工做法、工作内容以及材料使用情况要实测实量,心中有数,防止那种不了解情况的假报和冒报。这种情况相关人员的用意可能是好的,但产生的后果是很差的,一来办不成签证,二来使建设或监理单位觉得此人不可信,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给今后的签证工作带来困难,还对施工管理人员甚至企业的其它管理工作造成被动。

3.签证本身要有效。做了很多工作做来的签证在决算中无效,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材料员要清楚材料的省、地、区预算价格,市场价格以及当地定额主管部门定期颁布的信息价格的概念及内涵,根据合同的规定,及时正确的向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格签证;施工员要熟悉预决算知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外,定额外用工及费用签证,使签证能够及时进入决算,不需与建设单位进行二次确定。

此外签证的签字及盖章等于续要齐全,符合要求。这就为顺利决算奠定了基础。

4.由于签证涉及到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联营队伍的经济利益关系,在签证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不仅是签证工作本身的一个问题,而且还影响着施工过程中其它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建设单位签证,即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灵活处理。

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互协商,耐心解释,以多种方试进行经济签证。与联营队伍的签证,要以合同条款和预算为依据,咨询预算人员的意见,认真核定工作量,在与建设单位签证进行对比后及时办理。这样即融洽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关系,又增加了联营队伍的信任,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

5.在施工现场对联营队伍的签证,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证进行对比,这是对联营队伍签证的一个原则,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善始善终的坚持这个原则,严把现场签证关,防止乱签证、重复签证。

浅议业主单位如何做好工程签证管理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在工程建设项目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以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关键词:建设项目 现场签证 管理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0-289-02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及分类1.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2.现场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业主或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应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

(2)工程技术签证: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做到安全、经济、适用。

(3)工程工期签证: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

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

(4)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将无法补救,难以结算。主要有: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意义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程建设是个周期长、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然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工程价款的变化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一把法律上的武器。

2.工程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在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难以考虑详尽,故而在施工阶段会做些调整,从而导致现场签证。因此,现场签证有利于灵活调整施工进程。

3.由于设计粗糙,设计单位本身管理不到位,各专业之间配合不密切,产生的错、碰、缺、漏而发生设计变更的签证。市场变化快、新材料、新工艺、新的施工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或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也是产生现场签证的重要原因。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有利于弥补这一漏洞,有利于补充新的内容。

4.某些技改项目、修复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有的是在边使用边施工状态下进行的,对新老水、暖、电、气等的衔接、障碍物的处理,设计上根本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要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修正。

特别是二次装修工程,由于人们的审美观念不断变化,对细部要求和装饰效果也经常发生变化,这也导致现场签证的发生。这更有利于业主单位方便管理、协调环境等。

三.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所接触过的所有工程中,现场签证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核实随意签证:有的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虚假签证。在现场签证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如施予好处就办事,且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

3.签证不及时。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

工程签证单甲方、监理如何规范签署审批意见

经济签证单必须要有现场监理及甲方签字,且盖章,方有效。因为签证单必须经由监理审核,没有监理的签名,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另外,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时限,不能只对施工单位提要求,甲方应该先做到,要敢于承担责任及时批复。签证注意问题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做工程经济签证单的流程以及应该注意的地方?

签证单需要

1.客观性:部位、工程做法、工程量、变更原因都要写清楚,还要另附图纸;

2.时效性:发生了要及时办理;

3.针对性:不同的利益方所发的指令要分开签字。

4.准确性:措词要严谨,不能含糊,以免审计公司挑出问题,做完的签在签字前让一个局外做预算的人先做一遍,如果能顺利操作,说明这份签证质量没问题。

浅谈如何有效进行现场签证的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在施工阶段有效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价格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 分,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这些签证项目一般是以定额结算的方式,最终计人工程造价中。经多年来审核了多个工程的结算,发现现场签证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对此,提出有效控制现场签证的若干措施,与大 家共同探讨。

1现场签证经常存在的主要问题1.1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2现场计价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把材料按市场价格作签证,列人直接费中,这是不允 许的。1.3设计深度不足,将应按正常设计完成的内容体现为签证形式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造成大量先施工,后出联系单,形成现场签证现象。

1.4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1.5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承包商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现场签证的有效控制综上所述,导致现场签证出现漏洞,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可变因素的影响。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方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因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从中体会到合理地确定好现场签证的造价,必须增强现 场签证的控制意识,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根据项目特点,对 负责签证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 熟悉有关规定,能充分掌握所有的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把好签证内容关。对于较重 要的建设项目,应由造价工程师在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环节中全过程参与,以便使工程造价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同 时,在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具体是: 2.1组织措施需要建立签证管理机构,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断 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业主项目管理班子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处理好以下几点:(1)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加盖公章。(2) 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

(3)要对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方面给予明确。(4)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应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5)签证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 (6]签证单位应编号送审,审核单位归档,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

2.2技术措施2.2.1限额优化设计环节技术联系单是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经常涉及一定经济数额的现场签证,对造价影响较大。对一些重大的设计修改要进行限额优化,首先应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完善设计,从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节约工程费用。 2.2.2工程延误环节工程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签证。在工程结算中,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格可能不同,所以,要详细记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工程量的增加是否对工期产生顺延等基础资料。

2.2.3隐蔽工程环节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做好相关记录。 2.3经济措施2.

3.1按程序处理签证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按程序索赔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

2,3.2合理认定签证材料单价应明确需要办理签证的材料明细,注意材料单价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等因素.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对于需要办签证的材料单价,双方可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2.3.3确定是否取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进行签证。

此时要确定属于直接费项目还是计税不计费项目,前者按规定可以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2.4合同措施合同措施侧重抓好以下几点: 2.4.1注意签证范围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 2.4.2停工损失主要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超过规定时间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窝工、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损失。

对于合同和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如定额没有规定,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补偿。

浅谈工程律师如何为业主提供工程签证和反索赔法律服务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经书面确认的工程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据有关统计表明,目前,在我国的大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结算中,通过各类签证所增加的造价占整个工程造价的5%左右。

在目前的工程施工中,发生签证的原因主要有:(1)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以及资料,造成施工停滞,影响工期,给承包商带来巨大损失;(2)因为原材料价格变动,造成造价变更,一是原材料价格本身的变动,二是工程建设增加了对相应原材料的要求而产生整体成本增加;(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致使承包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4)由于业主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律师如何为业主提供工程签证和反索赔法律服务1.协助业主制定签证制度,明确签证流程和权限目前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先后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定后予以签认。由于没有制定相应的签证制度,所以导致签证问题很多,给结算工作造成较大困难。所以,作为业主的法律顾问,工程律师应帮助业主在施工前制定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的权限划分,规定各层次权限签认主体等等。

在拟定施工合同过程中,律师还应将签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反映到施工合同中,以便双方执行。对于签证的权限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对单张签证涉及费用大小的权力限制:业主应限制项目签证人员权限,根据签证费用的大小,建立不同层次的签认和审批制度。涉及金额较小的内容由业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应由业主有关职能部门或专门的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讨论后予以确认。

(2)涉及签证内容的业务权限:项目签证应严格区分技术类、经济类及技术经济混合类各种不同的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证制度。对技术类的签证,应授权主管技术的专业人员实施;对经济类的签证,应授权具有造价管理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实施;而技术经济类的签证则应由主管技术的人员与主管造价的人员共同商讨后签署。

2.进行签证制度和施工合同交底,开展法律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复杂的合同之一,具有标的物特殊、投资数额巨大、合同履行期限长、涉及面广等特点。

该类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这就从客观上导致一般的业主代表对施工合同不是很熟悉,即使熟悉也对有关条款不能深刻理解。另外,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现都是业主的一项投资的实现,业主代表是代表业主履行承包合同,应当熟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熟悉现场工程造价工作。因此,在开工之前,律师给业主的相关人员进行签证制度和施工合同交底,开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律师在法律培训中除了讲解前述内容外,还应向现场代表强调下述内容:现场签证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明确,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现场签证要一式几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最好按档案要求的份数),避免自行修改,结算时无对证;现场签证应编号归档等等。

3.协助业主开展现场签证服务由于时间的关系,律师不可能一直呆在项目现场审查每一份签证单。律师可与业主协商每周或每半个月去项目现场提供一次现场法律服务,业主及现场代表可就近期碰到的实际问题向律师咨询,律师根据问题性质和要求的不同,可采取现场回答或后期书面答复的方式予以解决。

此外,律师更重要的工作是审查签证单据。主要审查签证单据签证形式是否合法、签署权限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备、内容是否表述清楚完整,如对于材料签证,审查材料名称、规格、品种、质量、数量、产地、单价内涵、供料方式、时间、地点等表述是否清楚完整。每次审查完毕,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查意见,特别对于存在的问题,须提请业主注意和改进。此外,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都可导致设计变更。因此,律师应协助业主制定设计变更制度。在设计变更制度中,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章认可才有效;第三,对于每次设计变更,必须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设计变更的流程签署变更单。通过制定设计变更制度,减少设计变更,同时也使设计变更规范化,从而达到控制签证和降低造价的目的。

律师为业主提供反索赔法律服务分析(一)反索赔的定义目前,国内外工程界普遍认为,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反索赔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审和修正,否定其不合理的要求,接受其合理的要求,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

二是对承包商在履约中的其他缺陷责任,如某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拖期建成,独立地提出损失补偿要求,对承包商提出索赔。(二)业主反索赔管理的现状及问题长期以来,各工程业主乃至建筑界对工程反索赔不够重视,理论界也一直把研究重点放在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方面,业主反索赔管理长期处于低下水平。

目前,业主反索赔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浅谈如何规范经济签证

1.业主对反索赔的认识不强业主在起草施工招标文件时,都会规定较为严格的投标资格条件和拟定自认为比较完善的施工合同,想当然地认为,在此种条件下选定的中标单位和签订的施工合同应该对自己非常有利,只要承包商施工技术和管理不出现大的失误,施工质量和工期一般都能达到要求,被索赔的违约行为一般较少发生,反索赔的发生概率较低。故业主很少对反索赔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等发生反索赔事件时才发现己方的经验不够、准备不足,导致损失的产生。

2.业主的索赔防范意识不强相对于承包商来说,业主的索赔管理意识和水平要落后很多。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业主的索赔防范意识不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业主缺乏索赔经验丰富的专门人员,也很少专门配备为索赔管理做准备的人员,而大多是在索赔事件出现后临时安排人员,临时现抓资料,造成仓促应付,对承包人的索赔报告无力反驳,造成最终工程造价远远超出合同中标价。

3.业主的先索赔意识薄弱先索赔意识薄弱也是业主反索赔管理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业主和承包商同时存在违约责任时,有经验的业主会首先提出反索赔要求,使自己占据索赔的主动权,令承包商忙于应付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并在心理上处于劣势,为业主最后的索赔处理留有平衡的砝码,这对业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而业主的先索赔意识薄弱,往往令其在违约事件发生后首先不考虑对方是否也有责任,而是一味的准备应付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使自己处于盲目防守的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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