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概况

时间:2020-07-12 13:43:35分类:其它浏览: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网站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qdn.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20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当面受理点设在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855-8227621。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5-8227621,传真号码:0855-8227621;邮政编码:556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qdnnw.bohoog.com/)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w.qdn.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要件完备的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根据申请内容确定答复内容,能够当场提供信息的,由办理部门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55-8226277,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20号,邮编:55600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报。

  五、附则

  《指南》于2015年1月1日发布,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调整。《指南》由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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