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网站概况

时间:2020-03-03 01:33:22分类:公安浏览:10
东莞警察网是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外发布警务信息和提供服务的官方正式网站,是东莞市公安局宣传东莞公安形象的窗口、服务群众的纽带、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

网站概况

  东莞警察网是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外发布警务信息和提供服务的官方正式网站,是东莞市公安局宣传东莞公安形象的窗口、服务群众的纽带、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

  2006年6月,东莞市公安局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需要,开始筹建东莞警察网站,并成立东莞警察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东莞警察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在网站建设过程中,东莞市公安局领导亲自动员和部署,不断加大网站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2007年上半年网站基础建设顺利完成。2007年6月1日,东莞警察网站正式开通运行。

  围绕“宣传、服务、权威”的网站建设定位,东莞警察网将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各项信息和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东莞警察网宣传警务工作、倾听公众意见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网站建设成功能强大、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警察专业网站。

  东莞市公安局下辖35个分局,分别为公安分局、森林分局及全市33个镇(街)所设的公安分局,有36个交警大队、111个派出所。

  市局机关下设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卫处、宣传科、通讯科、监察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监所管理科、老干部科、消防管理科、审计科、信访科、装备财务科等14个内设单位,以及刑警支队、治安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等13个直属单位。

  另有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为事业单位,武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为现役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9)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我市的实施。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1)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公安分局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市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3)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5)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7)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9)承办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作说明

»需要联系'东莞市公安局'站长洽谈业务,请点击上面的"进入官网"联系该站长。

»如果您正在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浏览,请进入《东莞市公安局移动版》

»如果您觉得《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资料不全,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协作更新!

»如果您是网站管理员,也可以将贵网站官网网址、资料分享给本站!

»如你需要查询该站的相关最新权重信息,可以点击“爱站数据”,“Chinaz数据”进入;

»免责申明:本站提供的东莞市公安局都来源于网络,不保证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的指向,不由本站实际控制,在2020-03-03 01:33:22收录时,该网页上的内容,都属于合规合法,后期网页的内容如出现违规,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4304.cn/html/1115.html转载请注明

版权声明

1、本文内容转载自东莞市公安局(gaj.dg.gov.cn),或有会员发布,版权归原网站/法人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4、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当前认证状态:ဆ未认证,请自行辨别真伪。
未添加QQ客服

公安资讯

本网站所有的文章都转载与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邮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