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联系我们

时间:2020-06-28 01:53:44分类:地方政府浏览:8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2号)和《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2014〕1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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