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0-06-28 01:53:44分类:地方政府浏览:8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2号)和《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2014〕1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网站资讯

版权声明

1、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或有会员发布,版权归原网站/法人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4、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当前认证状态:ဆ未认证,请自行辨别真伪。
未添加QQ客服

地方政府资讯

返回目录
本网站所有的文章都转载与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邮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