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
时间:2024-04-18 21:26:16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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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关亲者许回避。”上述材料说明
A.弹劾是中国古代监察的一项重要权力
B.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重视监察官员的素质
C.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
D.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走向完善与成熟
最佳答案:
D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沿革的理解。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和所学史实,汉代刺史、唐朝丞相、金朝纠弹之官的设立反映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故正确选项是D。A项错误,中国古代并未形成弹劾的权利;B项错误,材料并未体现监察官员素质的问题;C项本身说法正确,但是与材料无关。
考点核心: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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