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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建立健全兵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兵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兵团及师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师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青海省统计局

青海省统计局依照统计法规,拟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地方性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

陕西省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xizang.gov.cn/)由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主办。是展示西藏统计,宣传自治区统计局数据和动态、政策的窗口,是一座沟通数据与社会各界的桥梁,是自治区统计局各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发布的总

云南省统计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统计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统计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工作,管理全省经济、社会、科技、人口等方面重要数据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信息资料的直属机构。同时受国家统计局的业务领导。

四川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全省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市(州)、省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

重庆市统计局

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海南省统计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办发〔2019〕43号),海南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

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

广东省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统计信息网(http://tjj.hunan.gov.cn/),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湖南统计,统计,统计信息,统计数据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山东省统计局

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江西省统计局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福建省统计局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安徽省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浙江省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8〕47号),浙江省统计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江苏省统计局

省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上海市统计局

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和指标体系。

黑龙江省统计局

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暑,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吉林省统计局

这里是吉林省统计局的首页,该企业主要服务范围是负责全省经济,社会统计及国家统一要求的调查,普查工作,企业所在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主要经营行业政党机关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统计信息网是辽宁省统计局对外发布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网络窗口,由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负责建设与维护。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单位。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统计局,正厅级建制,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省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健全

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统计局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正厅级单位。业务上受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的双重领导。

天津市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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