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风险考虑的房地产投资决策分析
时间:2023-11-28 21:45:29 栏目:教育资讯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我国的房地产业逐渐恢复和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新的、十分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由于其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敏感性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首先是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投资和消费的拉动效应,国家先后出台的一系列税费、简化手续等政策刺激了住房消费;其次,房地产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为市场提供了交易场所和畅通的信息渠道。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业是一个高风险,盈利水平可能较高但又难以确定的行业。房地产投资虽然有着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房地产投资数量大、投资周期长,涉及的风险广泛复杂,而且很容易受到国家和地区经济情况的影响,难以预测市场未来的走势。另外房地产投资本身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变现能力低、交易纠纷多、筹措资金困难等。这些都导致了房地产投资成败的极大不确定性。
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都希望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避免投资失败。因此,本文分析了影响房地产投资的主要要素:风险因素和税收约束,研究了这两者对房地产投资的效果影响。
房地产投资风险要素
风险的定义最初出现于1901年美国A.M.willet所作的博士论文《风险与保险的经济理论》中:“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目前,风险分析在国外房地产投资实践汇总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且日益系统化、规范化。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了风险的理论研究。在此之前,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经济风险问题一直都是否定和回避的。当前,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在国内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还未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系统[1]。
房地产投资的税收约束
住宅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到销售及再次转让完结,需要经过土地征用、开发建设、交易转让、装潢和使用等诸多环节;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收。
住房事关人民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住宅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因此住宅市场也是国家公共政策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除税收政策以外,还有其他的政策因素,例如经济适用性住房建设政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利率调整政策和消化空置商品住宅政策等。这些政策因素都从不同程度上对房产供需双方的开发和购买决策行为产生着影响[2]。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控制
对房地产投资各个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获得较高的安全保障。
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最多,风险因素对项目的成败的影响也是最关键的。因此,企业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重视可行性研究,确保投资决策的正确性。
加强市场监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采用房地产保险的方式来间接降低风险。
灵活运用投资组合理论。
土地获取阶段风险的控制
在土地获取阶段前,必须对地块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使用属性进行认真确认,一决定或放弃对某一项目的开发。在征地过程中,应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以化解众多风险因素,减少来自各个层面的干扰;在拆迁和安置补偿问题,统一原则性和灵活性,以防止矛盾激化。
项目建设阶段风险的控制
强化安全意识,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动态结合,采取系统的项目管理方法使项目顺利进行,并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开发项目,缩短建设周期,减轻开发商所面临的未来的不确定性。
经营管理阶段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在经营管理中,房地产商应关注市场的动态发展,了解需求状况,采取灵活合理的定价措施,避免或减轻因高价或低价带来的风险。为回避企业自身营销经验不足、营销手段不当的风险,可通过营销代理,以充分利用代理人丰富经验。采用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降低营销风险。
房地产投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计划和安排,以达到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它是纳税人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经营筹划行为,它以国家法律为依据,采用经济学中常用的比较分析方法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目的在于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其基本特征是: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和方式的多样性[3]。
房地产开发投资涉及的税种很多,所以投资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主要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发生在房地产的交易环节,即销售房地产应以房屋售价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作为营业税的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也相应产生。《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销售不动产”税目的营业税,应在不动产所有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行为或者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发生时,才进行征收。出售者可以通过合理推迟所有权转移时间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进行税收筹划时,增值额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0%-60%,增值额越高,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越多。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时,关键是要合理地控制、降低增值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理》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还规定,纳税人既要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有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不同标准住宅不享受免税优惠。因此,如果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既要建造普通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开核算与不分开核算税负会有很大差异。在分开核算的情况下,如果能将普通住宅的增值额占扣除金额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则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此外,还可以通过增加可扣除项目的金额,使税基缩小,达到减轻税付的目的。
合理选择筹资方式也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根据制度规定,企业为开发房地产的借款利息,可记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并作为计算房地产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加计20%的扣除,加大了扣除项目金额,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后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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